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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公安局四项举措深 办公用家私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作者: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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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05 14:06:5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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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雅安11月19日讯 在宝兴县委、县政府和市禁毒委、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宝兴县公安局积极采取四项工作举措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配备专职人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工作支持,建立了穆坪、灵关两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以两个“中心”辐射全县范围,并为两个“中心”配备了专职禁毒工作人员(每个中心配备一男一女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配齐办公设备。为两个“中心”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尿液检测等办公设备,分为办公区、培训教育区和档案管理区,并进行了物理隔离,办公区自带卫生间作为尿液检测室。
落实经费保障。在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再次将两个“中心”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经费一并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每年划拨穆坪、灵关两镇禁毒专项经费用于专职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的工资、考核和日常办公经费以及相关器材、设备的采购。
强化日常工作。两个“中心”从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入所开始,即启动吸毒人员管控体系,将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对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并充分依靠乡镇、村组、社区、家庭的力量,落实专人加强帮教工作。通过定期监管、尿检、谈话,切实掌握戒毒人员的活动情况,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和戒毒康复各个环节。
目前,全县未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有肇事肇祸行为,社区戒毒执行率100%,社区康复执行率100%无漏管失控现象发生。(宝兴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