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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报告”被指有误 华丽办公家具 街道办:意外外泄已更正
原标题:汉中一则网传“命案报告”被指有误,街道办:意外外泄已更正
近日,陕西汉中市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的一则“命案报告”在网络流传,引发死者家属的不满。10月19日,死者的妹妹王建梅向澎湃新闻()表示,上述“命案报告”部分内容不准确,对其哥哥的名誉造成损害,家属已向街道办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查明事实,并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
王建梅表示,事后,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回复称,上述“命案报告”属该街道办向上汇报的初步报告,不对外发布,但意外外泄,后流传网络,街道办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
对此,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李姓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此前“命案报告”不是街道办流传出去的,是当时街道办向县委、县政府上报初步调查的材料,不对外公开。该街道办党政办张姓负责人表示,10月19日,该街道办已更正报告,并向上汇报。
家属称网络流传的“命案报告”部分失实
网络流传一则《关于10月12日我办辖区发生命案基本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命案报告》),落款为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时间为今年10月12日。
网络流传的《命案报告》 本文图片均为王建梅供图
《命案报告》显示,10月12日7时47分,接群众报警,汉白路鼎盛商务宾馆院内发生斗殴,随即辖区城内派出所出警处置,城内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躺在鼎盛商务酒店院内停车场地上,左胸处有血迹,经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核查该男子已死亡。随即,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控制。
《命案报告》称,死者王某是鼎盛商务宾馆房东,因宾馆停车位使用权问题,与鼎盛商务宾馆负责人张某发生打架,过程中张某手持水果刀刺中王某左胸部位,致王某死亡。
10月19日下午,死者王某的妹妹王建梅告诉澎湃新闻(),张某在哥哥王某租房,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有纠纷;今年10月11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对此审理,次日王某就被张某杀害。
对于上述租赁合同纠纷,澎湃新闻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检索发现,原告王某(即王建梅的哥哥)、杨某与被告张某(即上述疑犯张某)、董某于2012年3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15年,年租金15万元。被告承租房屋后经营宾馆使用,在合同履行中原、被告产生争议。从2017年度开始,被告只向原告支付年租金10万元,原告因此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2017年租金5万元。两被告提起反诉,要求两原告履行出租房屋大门口地面安装铺设和停车场的使用协调义务。
王建梅向澎湃新闻称,案发前,张某破坏过王某的汽车轮胎、在王某车库门口散布玻璃碎片等,10月12日早上,王某下楼,随即被张某用凶器杀害,网络流传的《命案报告》不准确,不存在“双方因宾馆停车位使用权问题发生打架、斗殴”。
王建梅表示,《命案报告》在网络广泛流传,给哥哥的名誉造成损害,也给家属带来伤害,因此事后家属向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投诉反映,要求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街道办:意外外泄,已更正报告
王建梅表示,对于上述情况,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已给出回复。
西乡县城北街道办给家属的信访回复。
王建梅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关于王某家属信访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显示,10月18日,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书面回复称,依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辖区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后,应在6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办事处拟定“10.12”案件的初步报告后,前来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事的汉台区人李某出于好奇,趁办公室没有工作人员,私自用手机偷拍了放在办公桌上的文件,并上传微信群,导致该文件在互联网上流传。街道办知悉后,立即向西乡县网信办汇报并采取措施,删除了公共媒体上的文件图片。
《回复》称, 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命案报告》系向上级党委、政府报送的内部行政行文,对刑事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认定不发生效力。刑事案件的事实和责任认定应以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为准;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某、岳某某,责任心不强,保密意识不高,疏忽大意导致机关文件泄露,并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将依照党政纪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拟对张某、岳某某做诫勉谈话处理;对李某在网上传播街道办报告内容等信息是否构成违法,王某家属可向西乡县公安局报案,如构成违法请求依法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
#p#分页标题#e#此外,王建梅告诉澎湃新闻,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向家属提供了一份《关于更正我办辖区“10.12”命案案件事实的报告》(以下简称《更正报告》)。
10月19日,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更正了报告。
据《更正报告》,案件发生后,疑犯张某被当场控制,县公安局已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办理中,案件的起因和过程尚在调查中。此前报告和本报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报告为准。
10月19日-20日,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多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命案报告》、《更正报告》、《回复》的真实性。
该街道办李姓负责人表示,此前《命案报告》不是街道办流传出去的,是当时街道办向县委、县政府上报初步调查的材料,不对外公开。该街道办党政办张姓负责人表示,10月19日,该街道办已更正了报告,并向上汇报,《更正报告》未对外公布。
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的上述《回复》称,10月12日,前往该街道办办事的李某私自对《命案报告》拍照,并上传微信群,导致《命案报告》流传网络。据王建梅提供的联系方式,10月20日,澎湃新闻联系上李某,李某承认是其本人所为。
李某表示,10月12日13时许,他去街道办办迁移户口,值班人员出去上厕所了,办公室门开着,他就看到《命案报告》放在桌上,“当时没想这么多,觉得报告的是事实,就传了出去,没想到给家属带来这么多麻烦。现在我已在公安局做过笔录,等待最后的处理结果。我会接受相应处罚,也愿意和家属道歉,希望得到家属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