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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 顶级办公家具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存放保证金,存放理财产品等)及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以下同)。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安吉交银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加勇先生、董事尚巍巍女士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 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存放保证金、存放理财产品等)及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安吉交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安吉交银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后,表示同意该项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安吉交银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广场1幢9-18号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马爱平
注册资本:18000.00万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事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不含贷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一)业务范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 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存放保证金、存放理财产品等);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
(二)存款限额: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安吉交银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安吉交银开立的账户,在安吉交银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
(二)公司与安吉交银合作,一方面可进一步拓展合作银行的数量,分散资金至各个银行,避免因单个银行资金调拨困难出现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公司与安吉交银的合作可进一步拓宽银企合作的广度,寻求更多金融支持。
#p#分页标题#e#(三)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安吉交银开立的账户,安吉交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公司在安吉交银办理各项结算,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安吉交银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公司业务对该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 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加勇先生、尚巍巍女士回避了表决(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尚巍巍女士系张加勇先生配偶)。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安吉交银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安吉交银开立的账户,在安吉交银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出于风险防范考虑设置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公司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实施上述关联交易。
4、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市场定价的原则。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未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57,19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8.95元/股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5名已办理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7,1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7月11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p#分页标题#e#3、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7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中15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5元/股,回购数量合计357,190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196,850.50元。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7,19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7,19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15人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57,190股,回购价格为8.9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3,044,790股减少至302,687,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03,044,790元减少至302,687,6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57,1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p#分页标题#e#根据《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款“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的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李可全、项增寿、泮玉民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57,19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3,044,790股减少至302,687,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03,044,790元减少至302,687,6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
2、申报时间:自2018年10月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顾钦杭
4、联系电话:0572-5137669
5、传真号码:0572-5136689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9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5,0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5%;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18年10月8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7月11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p#分页标题#e#3、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7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即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5,040股,激励对象为98名。具体如下: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5,040股,激励对象为98名,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公司监事会对涉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98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进行表决;
5、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
#p#分页标题#e#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陈熙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陈熙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熙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熙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钦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顾钦杭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顾钦杭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附:顾钦杭先生简历
顾钦杭,男,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读于清华大学英语专业、经济学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201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2018年4月起任永艺股份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授权,以上修订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因此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及董事尚巍巍女士(张加勇先生之配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5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董事会同意以8.95元/股的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7,190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激励对象汪平意系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的姐姐的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及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尚巍巍之配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p#分页标题#e#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5,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激励对象汪平意系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的姐姐的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及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尚巍巍之配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15人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57,190股,回购价格为8.9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3,044,790股减少至302,687,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03,044,790元减少至302,687,6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5,040股,激励对象为98名,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公司监事会对涉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98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p#分页标题#e#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